一、政治理论学习
1.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
《建议》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承前启后地位,学校财务工作也必须紧密对接国家战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管理与绩效评价,确保资金精准投向重点领域,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财务管理方向正确,将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到财务管理的全过程。
2.怀进鹏部长接受《焦点访谈》采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高质量发展。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短短九个字,承载着国家与民族的未来,凝聚着亿万家庭的期盼,更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初心与使命。作为高校财务人员,我们需深刻理解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作用,既要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又要确保财务稳健,为高校长远发展筑牢根基。
二、业务学习
(一)综合办公室
1.张红芳讲解教育经费统计培训内容。
通过教育经费统计培训明确统计工作涵盖 “人、财、物” 三大维度,具体包括人员情况表、教育经费收支情况表、科研经费收支情况表、资产负债情况表等多项统计表格,数据统计将严格采用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口径,确保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合规性,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2.孙荣新讲解后勤服务集团相关财务情况。
在后勤服务集团相关情况学习中,大家全面掌握了集团组织架构与业务布局,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体人员围绕水电费收入核算、慰问金发放规则、卡机管理费入账规则、各中心内部交易对接、其他应交税费核算、资产盘盈处理及工程施工账务核算等关键事项开展深入讨论,进一步厘清了工作流程,为后续高效协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计划管理科
学习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分析研讨导致学校年度预算和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通过本次学习,对预决算差异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给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科室同志们表示,在未来工作中,会将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工作实践,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战略发展大局。

(三)会计管理科
1.讨论年终结算准备事项;
2.讨论我校经济收入管理与分配办法相关事项。
通过研讨学习,科室人员深刻认识到,要解决我校经济收入管理与分配中存在的问题,不能仅靠“一事一议”,关键在于建立并完善一套系统、透明、统一的经济收入管理与分配制度。只有通过顶层设计明确规则、落实责任、强化协同,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学校整体的资源使用效益,保障各项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基金管理科
业务研讨:资金支付规范化与智能化实践。
本次业务学习以“政策引领、技术赋能”为核心,紧密结合2025年国家最新政策和高校财务工作实务,通过系统讲解、案例分析和实操演练,全面提升出纳和信息化人员在资金支付环节安全的把控,为学校高速发展提供安全、高效、规范的财务保障。

(五)基建与代理财务科
1.学习陕西省社保缴费最新政策及相关规定;
2.关于2026年在编人员医保、工伤按月报销新模式的探讨;
3.关于2026年新工资申报模式下,外聘人员社保扣费及报销方式的探讨。
学习陕西省税务局以及西安市关于明确202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规定,探讨通过优化在职人员及外聘人员社保扣费及缴费模式来提高社保缴费管理效率,科室全体人员积极参与讨论,发现人员经费管理过程中的多个待优化点,群策群力,初步拟定了2026年外聘人员社保管理新模式。

(六)资金结算中心
学习《陕西师范大学全球发展战略规划(2025—2035年)》。
规划强调教育是强国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力量,国际影响力是教育强国的重要特质,教育对外开放至关重要。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高校会计工作不能局限于校内财务核算,要着眼于学校教育对外开放大局,助力学校提升国际影响力,让财务资源成为教育对外开放的有力支撑。

(七)二级单位财会人员
1.后勤服务集团
一是深入学习《陕西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精准把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核心要求与实施准则,严格恪守相关规定,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杜绝资源浪费,推动财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开展。二是围绕《陕西师范大学票据管理办法(试行)》组织专题学习,系统掌握票据领用、开具、保管、核销等全流程管理规范;同步就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的政策要求、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开展深度交流研讨,进一步厘清实操要点、规避风险隐患,确保票据管理与发票代开工作合法合规、精准高效。三是结合《陕西师范大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核心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后勤服务集团财务部安全管理规定》,通过以学促行、学用结合,健全完善会计档案存储、借阅、保密及财务工作全流程安全管理机制,切实筑牢财务档案与工作安全防线,保障财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习《陕西省教育厅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陕教〔2025〕19号)。
3.其他二级单位委派财会人员
学习《关于修订 2025 年学校支出分类科目的通知》(师财〔2025〕2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