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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9月29日和30日暂停办理转账报销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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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会计制度要求,每月末需进行银行账务核对工作,根据近期的报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两校区财务处会计科9月29日和30日(除实验室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络信息中心、后勤管理处和学科建设办公室等单位涉及国库执行的经费外)其余经费暂停受理网上预约及现场转账报销业务,待10月8日之后恢复办理。
特此说明。
财务处
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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