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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委派陕西省财政厅票据监管中心检查组日前莅临我校进行中央财政票据的重点检查

发布日期: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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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财政部票据监管中心的委托,陕西省财政厅票据监管中心杨宏军主任率寇炜、张建红一行三人组成中央财政票据检查组1123日来到我校长安校区,对我校使用和管理中央财政票据情况进行了专项重点检查。

这次检查是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票据核销管理制度的通知》(财综 [2017]3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管理的通知》(财办综[2017]7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票据管理,加大财政票据核销力度,全面清理核销以前年度未核销的财政票据开展的。检查的范围是对我校在20161231日之前领购和已使用尚未核销的五种共计144900份(合计金额92042.98万元)中央财政票据的领用、核销、使用、结余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和核销。为全面配合财政票据检查组的工作,进一步核实我校已使用中央财政票据的情况,顺利完成财政票据检查组的核查工作,按照本次财政票据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我处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财政票据自清自查阶段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全校各单位已开具且未检查核销的财政票据存根的清理核缴工作,并按通知要求如实准备填列《中央单位财政票据核销表》等表格材料、将财政票据存根按票据种类进行分类整理,按号段顺序码放整齐备查,积极配合财政部检查组做好重点检查核销阶段工作,为检查工作提供完整真实材料,确保财政票据重点核查工作取得实效。本次票据专项检查工作全部结束,中央财政票据检查组对我校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为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改进财政票据核销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财政部已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管理的通知》(财办综 [2017]77号)文件中明确要求20171231日之前在中央单位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对中央财政票据全面实施电子化的管理,同时通知还明确规定从201811日起全面废止所有财政手工票据,

目前,我校已经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校内各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票据经管人填制《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单位基础信息表》、《外部用户个人证书申请及变更表》等表格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已如期报送至财政部票据监管中心审核,现正在等待其给我校配置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设置系统各项参数,制作智能加密卡,待我校安装运行使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后,将全部使用机打票据,取消手工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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