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所)及相关单位:
我校2010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了减少往来资金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毕业生能够顺利离校,经研究决定,近期对各类暂借款项进行清理,尤其是对2010届毕业生相关借款进行重点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清理范围:截止2010年5月18日前各类借款,重点是2010届毕业生相关借款。
2、清理时限:凡在2010年5月18日以前的借款,且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暂借款项归还期限的规定》已到还款期限的,务必在2010年6月10日前报账归还。
3、清理措施:
1)对于2010届毕业生经办的各类借款务必在6月10日前全部清理完毕,凡在毕业时仍未结清借款手续的,教务处和研究生部不得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于已离校但尚未还清借款的学生,借款属于本科生业务费和研究生业务费的年末从单位奖酬金中扣还,属于教师项目经费的从项目负责人工资中扣除。
2)对于其他各类借款,请借款人及时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将采取扣发经办人工资或停止单位业务经费支付等措施。
3)此次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并督促借款经办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按期清还,以免耽误单位工作。对于确有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款项,请各单位以书面形式写出不能清还的理由于2010年6月10日前送交财务处长安校区会计核算科。
4)对于尚未清还的学生借款,请各单位根据下发的《单位借款通知单》,整理出学生未清还借款相关信息,并编制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借款情况统计表,于2010年6月10日前送交财务处(同时将电子版信息资料发送至changankjk@snnu.edu.cn),以便于及时将未清还借款情况通知教务处和研究生部,逾期未送交的单位,将从6月15日停止单位所有经费开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单位负责。
附:1、单位借款通知单一份
2、
2010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未清还借款情况统计表.xls
财 务 处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