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员工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避免因现金清点和对账工作给大家带来的不便,现将我处对外服务时间公布如下:
一、财务处办公时间
长安校区: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雁塔校区: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二、对外受理业务时间
长安校区:上午:9:00—11:45 下午:1:00—4:40
雁塔校区:上午:8:00—11:45 下午:2:30—5:10
受理业务时间之外的时间、我处将进行内部结算工作,请各位老师、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处办理业务。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