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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8月校内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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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职工:
经我校领导研究同意,自2010年起,2,8月的岗位津贴发放方式调整为与其他月份一致,即当月发放津贴的70%,年底发放剩余的30%。本次(一月份)发放的岗位津贴包含1——2月两个月岗位津贴的70%,请各位教职工查收确认!
财务处
2010年元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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